关于举办第33届广西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决赛的通知

本文发布于:2018-02-27 来源:

各市科协、教育局:

  由自治区科协、教育厅共同主办的第33届广西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决赛定于3月22-25日在南宁市举行,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大赛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自治区科协、自治区教育厅

  承办单位:广西青少年科技中心、广西科技馆

  二、参赛代表队组成

  (一)代表队及领队组成

  各市组织一个代表队参加决赛。各代表队由正、副领队(各1名)、参赛选手(学生代表、科技辅导员代表)组成。领队负责代表队参赛的组织与协调工作,由各市科协选派,其中一名由市科协青少年科技教育工作负责人担任。

  (二)参赛选手组成

  参赛选手为各代表队入围决赛的以下学生及科技辅导员:

  1.中、小学生科技创新成果竞赛个人选手及集体项目全体参赛选手;

  2.青少年科学DV作品竞赛个人选手及集体项目1名代表;

  3.辅导员科技创新成果竞赛科教制作类、科技教育方案类的科技辅导员;

  4.青少年科普剧竞赛的参赛选手和指导老师。

  (三)相关要求

  各代表队填写参赛选手报名表(见附件10),核对无误后由领队签名确认并加盖公章,于3月8日前传真至广西青少年科技中心,并将电子版报名表发至邮箱gxqshdk@163.com,报到时以此为准。

  三、报到、布展时间和地点

  (一)报到时间

  3月22日9:00-17:00报到及布展,19:30召开领队会议,请各代表队按时完成报到。

  (二)报到地点

  南宁市民族大道20号广西科技馆一楼展览中心。

  四、展示活动内容及要求

  (一)展示内容

  展示内容分为中、小学生科技创新成果竞赛项目、青少年科学DV作品竞赛、青少年科普剧竞赛、青少年科技创意竞赛、优秀科技实践活动、优秀少年儿童科学幻想绘画、科技辅导员科技创新成果竞赛项目。

  (二)展示要求

  1.中、小学生科技创新成果竞赛展

  (1)展位尺寸及配置:采用标准展架(100cm×240cm),每个项目一个展位,展位上标注参赛的项目编号。每个项目展位提供宽90cm×高120cm的展板底板一块、电源一套、桌子一张(用于实物资料的展示)。

  (2)布展要求:参赛选手在“布展服务处”签到,确认领取项目的布展序号后到展位布展。展板由选手自行独立完成布展工作,自行设计,现场动手制作展板。展板不允许整版喷绘,不得出现指导教师和专家的姓名、正在申请的专利或已获的专利、以往获奖情况以及涉嫌侵犯知识产权的内容等,否则将不允许展示。

  (3)安全检查要求:布展前,每位参赛选手须领取一张《项目展示安全检查表》,布展完成后,参赛选手据实填写,并到“布展服务处”请工作人员进行安全检查。未通过安全检查的项目将取消参赛资格。

  2.青少年科学DV作品竞赛展

  参赛选手自备演示用电脑,每个项目展位提供宽90cm×高120cm的展板底板一块、电源一套、桌子一张。布展具体要求与“中、小学生科技创新成果竞赛”项目相同。

  3.青少年科普剧竞赛

  (1)请入围决赛的参赛队自行准备所需道具,演员服饰,剧目配乐等。大件物品如桌椅等可由组委会协助准备,如需要请将物品清单于3月8日前发邮件或传真至组委会,协商确定。

  (2)各参赛队走台时间为3月22日12:00-20:00;3月22日16:30各参赛队领队集中到大赛报到处抽签,确定决赛出场顺序。

  (3)赛场情况:舞台尺寸为8米×4米,现场配备舞台灯光、音响、灯光,音响的控制可以由参赛单位派人操作,也可以由大赛组委会协助安排。

  4.科技辅导员科技创新成果竞赛项目展

  (1)展位尺寸及配置:采用标准展架(100cm×240cm),每个项目一个展位。展位上标注项目编号,布展前选手根据项目编号确认展位。每个项目展位提供宽90cm×高120cm的展板底板一块。

  (2)布展要求:由选手自行独立完成布展工作,自行设计,现场动手制作展板。展板不允许整版喷绘,不得出现专家姓名、正在申请的专利或已获的专利、以往获奖情况以及涉嫌侵犯知识产权的内容等,否则将不允许展示。

  (3)安全检查要求:布展前,每位参赛选手须领取一张《项目展示安全检查表》,布展完成后,参赛选手要据实填写,并到“布展服务处”请工作人员进行安全检查。未通过安全检查的项目将被取消参赛资格。因展览场所禁止使用明火、酸碱等,作品演示如涉及明火、酸碱等禁用材料,请作者准备其他演示方式。

  5.青少年科技创意竞赛、优秀科技实践活动展

  每个参赛活动单独布置一个展位,展板宽90cm×高120cm,由参展学校负责设计、制作,各代表队领队按布展序号进行布展。

  6.优秀少年儿童科学幻想绘画展

  科幻画作品展示由大赛统一布展。

  (三)科技辅导员交流活动

  3月24日在广西科技馆举办科技辅导员交流活动,请各市科技辅导员参加活动,具体以《大赛指南》为准。

  (四)其他活动

  决赛期间将举办科技辅导员及中小学生专题辅导培训,具体以《大赛指南》为准。

  五、竞赛评审形式

  决赛阶段,中、小学生科技创新成果竞赛项目及科技辅导员科技创新成果竞赛项目科教制作类参赛选手须参加现场封闭问辩。入围决赛的选手未到现场参加决赛展示和问辩,将取消其参赛资格和获奖资格。

  六、注册及参赛费用

  (一)所有参赛选手每人须交纳注册费100元(青少年科普剧每个代表队交纳100元)。参赛选手如确有经济困难,可申请减免注册费,由所在地级市科协审核同意并盖章后,于3月8日前传真至广西青少年科技中心,大赛组委会审核通过后方可减免。

  (二)中、小学生科技创新成果竞赛、青少年科学DV作品竞赛参赛选手参赛期间食宿由大赛组委会统一安排并承担费用,往返差旅费及参赛时间之外的食宿费由派员单位负责。

  (三)各代表队正、副领队及观摩嘉宾食宿由大赛组委会代为安排,住宿费自理。

  (四)科技辅导员科技创新成果竞赛参赛选手食宿费等由派员单位负责,若需大赛组委会代为提供食宿安排的,请于3月8日前与广西青少年科技中心联系。

  (五)青少年科普剧参赛选手及指导老师的餐费由大赛组委会负责,住宿费由派员单位负责,若需大赛组委会代为提供住宿安排的,请于3月8日前与广西青少年科技中心联系。

  (六)观摩大赛的其他教师、学生及家长食宿自理。

  七、其他

  (一)邀请各市科协、教育局各1名领导参加大赛活动,请于3月8日前将报名表发电子邮件并传真至广西青少年科技中心。

  (二)入选终评项目须到现场参加比赛,参加率作为考核优秀组织单位的参考指标。建议参赛选手的辅导教师一同前往参赛并参加培训。

  (三)青少年科普剧竞赛每个参赛队需安排2-3名指导老师参加3月24日开展的讲座。参加3月24日科普剧讲座的学员,当天的食宿由大赛组委会负责。

  八、联系方法

  联系人:覃  伦、梁艳梅(竞赛组)

  王培娟、潘  丽(会务组)

  联系电话及传真:0771-2809218

  电子邮箱:gxqshdk@163.com

  联系人:张  丽(科普剧项目)

  联系电话:0771-2801165

  电子邮箱:549018429@qq.com(科普剧项目)

  邮寄地址:南宁市民族大道20号广西科技馆702室

  邮政编码:530022

 

附件:1.第33届广西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小学生科技创新成果竞赛决赛名单

2.第33届广西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中学生科技创新成果竞赛决赛名单

3.第33届广西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青少年科学DV作品竞赛决赛名单

4.第33届广西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青少年科普剧竞赛决赛名单

5.第33届广西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青少年科技创意竞赛展示名单

6.第33届广西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科技辅导员科技创新成果竞赛决赛名单(科教制作类)

7.第33届广西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科技辅导员科技创新成果竞赛决赛名单(科技教育方案类)

8.第33届广西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优秀科技实践活动展示名单

9.第33届广西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日程安排(暂定)

         10.第33届广西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报名表

 

 

                广西壮族自治区科学技术协会   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

                         2018年2月26日

附件下载:地址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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