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第四届广西青少年科学节的通知

本文发布于:2016-06-13 来源:本站原创

各市科协、文明办、教育局、科技局、团委,各大中专院校: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全面实施《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纲要》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若干意见》,大力“普及科学知识,弘扬科学精神,提高全民科学素养”,通过搭建和完善青少年科技教育工作“大联合、大协作”的社会化平台,促进青少年科技教育资源共建共享,全面提高青少年科学素质,促进未成年人身心健康发展,自治区科协、文明办、教育厅、科技厅、共青团广西区委等单位决定整合优势资源,提炼活动精品,联合开展“第四届广西青少年科学节”(以下简称“科学节”)活动。现将有关事项和要求通知如下:

一、强化组织,推进协调实施

各市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按照《第四届广西青少年科学节活动方案》(附件1)的相关要求,成立市级第四届广西青少年科学节实施小组(办公室设在所在市科协),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实施方案,强化组织合作,狠抓落实,做好本区域青少年科学节活动的协调和组织工作。

二、广泛开展,注重地方特色

各市要大力组织当地中小学校、青少年校外活动中心、乡村学校少年宫、科普场馆、青少年科学工作室等场所,广泛开展科学节活动,通过举办具有地方特色的、丰富多彩的各类青少年科普活动,激发广大青少年学科学、爱科学、用科学的热情,提高未成年人的科学素质。

三、结合实际,促进联动共建

各市要结合实际情况,充分发挥各相关单位的资源优势,积极组织开展全区联动活动,让广大青少年参与到丰富多彩的活动当中,努力形成科学节全区联动共建、百花齐放的生动局面。

四、积极申报,推动联合共办

各市要积极组织相关单位申报第四届广西青少年科学节“学校、校外活动场所科学节(科技节)”活动,原则上每个县至少组织1所中小学校、1所青少年校外活动中心或乡村学校少年宫共同开展科学节活动。请申报单位于630日前将填写好的《第四届广西青少年科学节“学校、校外活动场所科学节(科技节)”活动申报表》(附件2)及活动方案发至指定电子邮箱,并将纸质材料加盖公章报至广西青少年科学节组委会办公室。

五、注重积累,加强宣传总结

各市及相关单位要认真做好科学节活动的宣传和总结工作,运用各种宣传形式和手段,搞好科学节活动的宣传报道;注意活动原始资料(包括文字和影像资料)的收集和保存,科学节活动结束后,由各市青少年科学节实施小组办公室(各市科协)负责统一汇总,并做好全市科学节活动总结,于1115日前将活动总结及相关材料的纸质稿和电子稿报至广西青少年科学节组委会办公室。活动总结材料字数在3000字以内,包含图片或影像资料,要求亮点突出,数据详实;材料纸质稿须加盖公章,电子稿及影像资料发送至指定电子邮箱或刻成光盘报送。

六、以奖代补,组织评比表彰

活动将采取以奖代补的形式,对表现突出的相关单位、个人及活动进行评比表彰。各市及相关单位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认真做好组织评比推荐工作,评奖申报材料由各市实施小组办公室(各市科协)统一汇总,于1115日前(以邮寄日期为准)将《第四届广西青少年科学节优秀组织单位、优秀活动、特色活动、先进个人申报表》(附件3)、《第四届广西青少年科学节优秀组织单位、优秀活动、特色活动、先进个人申报汇总表》(附件4)和《第四届广西青少年科学节优秀组织单位、优秀活动、特色活动评奖评价表》(附件5)等相关材料一式两份报至广西青少年科学节组委会办公室,纸质材料须加盖当地主管部门公章,电子版发至指定电子邮箱。

七、联系方式:

联系人:王伯勇  张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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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佚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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