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参加2013年青少年高校科学营活动的通知

本文发布于:2013-06-06 来源:广西青少年科技中心

各市科协、教育局:

  为贯彻落实《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纲要(2006-2010 -2020年)》,充分发挥高等院校在科学普及和提高公众尤其是青少年科学素质方面的重要作用,促进高中与高校合作育人,为培养科技创新后备人才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合格建设者服务,2013年,中国科协、教育部将继续组织开展青少年高校科学营活动。

  根据《中国科协办公厅、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13年青少年高校科学营活动的通知》(科协办发青字〔2013〕27号)的部署和要求,我区将组织310名学生和31名带队老师赴北京、上海、湖南、广东等地高校参加活动。请按照《2013年青少年高校科学营活动广西实施方案》(附件1)要求,积极组织、严格审核,及时汇总上报相关材料。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方式及要求

  申请人应提供以下申报材料:

  (一)申请人为学生

  1.填写、打印《2013年青少年高校科学营活动学生申请表》(附件3)一式两份,并粘贴近期免冠1寸彩照;

  2.本人及监护人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一式两份;

  3.获奖证书复印件一式两份;

  4.《2013年青少年高校科学营活动学生家长声明》(附件5)一式两份。

  5.《2013年青少年高校科学营活动安全责任书》(附件7)一式两份。

  (二)申请人为带队老师

  1.填写、打印《2013年青少年高校科学营活动带队老师申请表》(附件4)一式两份,并粘贴近期免冠1寸彩照;

  2.本人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一式两份;

  3.获奖证书复印件一式两份;

  4.《2013年青少年高校科学营活动带队老师责任书》(附件6)一式两份。

  以上表格可在广西青少年科技创新活动服务平台(http://www.gxqs.org/)或广西科协网站(http://www.gxast.org.cn/)下载后填写。所有申请人均须经由市级管理单位审核通过,纸质材料由市级管理单位审核盖章后,统一汇总上报。同时发送《申请表》电子版

  二、申报时间

  2013年6月17日前,以市为单位用特快专递邮寄至2013年青少年高校科学营活动广西管理办公室,以邮戳为准,逾期不予受理。

  三、其他

  1.参加2013青少年高校科学营活动期间费用由全国管理办公室负担;学生往返的交通费、途中食宿费自理,部分贫困地区学生可申请交通费补贴;带队老师往返交通费原则上由省级管理办公室负责, 途中食宿费自理。

  2.请各市管理办公室与学生及其监护人签署《2013年青少年高校科学营活动安全责任书》(附件7),并将纸质文件提交省级管理办公室。

  3.请各市管理办公室填写《2013年青少年高校科学营活动学生和带队老师汇总表》(附件8),并将纸质文件和电子版提交广西管理办公室。

  4.申请材料不再退回,请申请人、市级管理单位自行备份。

  5.广西管理办公室联系方式

  联系人:梁高 梁艳梅   

  联系电话及传真:0771-2809218  

  电子邮箱:gxqshdk@163.com

  联系地址:南宁市民族大道20号 广西科技馆办公楼813室 

  邮政编码:530022

 

  附件:

  1.2013年青少年高校科学营活动广西实施方案;

  2.2013年青少年高校科学营活动广西各市推荐名额分配表;

  3. 2013年青少年高校科学营活动学生申请表;

  4.2013年青少年高校科学营活动带队老师申请表;

  5.2013年青少年高校科学营活动学生家长声明;

  6.2013年青少年高校科学营活动带队老师责任书;

  7.2013年青少年高校科学营活动安全责任书;

  8.2013年青少年高校科学营活动学生和带队老师汇总表。

 

 

自治区科协    自治区教育厅

                  2013年6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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